科技型中小企业将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修订发布最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作为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中小企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十四五”以来,全国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60万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基本形成。《办法》旨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持续提升发展质量。

《办法》引入主动发现机制,提出充分挖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中小企业。优化了认定标准,如考虑外向型企业的特点,将细分领域国际市场占有率纳入认定标准;根据企业发展整体情况,适当提高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要求;在标准中引入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得分等。

此外,《办法》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推广实施“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多个评审专家组、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审核机制。加强培育服务,引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用好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支持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定位和特质,分类分层开展培育服务。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持续优化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唐云舒)

(责编:纪博珩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