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关于加强乡村治理的部署越来越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把“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写入法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作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一再强调,要把乡村治理做实做细,让农村既有“面子变化”,更有“里子提升”。这些政策精神都指向一个共同方向——乡村治理必须立足村情民意,把管得住、行得通、带得动的治理方式真正用起来,其中,村规民约就是最基层、最直接、最容易见效的治理抓手。
无论从乡村治理实践,还是从村民的日常感受来看,村规民约已经不再是过去那种贴在墙上的规矩,而是越来越成为乡村治理中“有力度、有温度、有生命力”的关键抓手。从各地的实践经验,我们看到,村规民约的作用正在不断凸显:有的地方靠它扭转风气,有的靠它化解矛盾,有的靠它凝聚人心,有的靠它带动发展。它既是村庄里的“公共约定”,也是乡村治理的“组织力量”。要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好规矩、好帮手”,关键不在于写多少条、贴多少张,而在于能不能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作用,让村民看得见、听得懂、愿意做、长期坚持。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讨论“让村规民约成为乡村治理的好规矩、好帮手”,不仅是总结地方经验,更是在落实中央精神的要求基础上,回答“基层治理到底怎么抓、怎样抓得更稳”的现实课题。
规矩立得住,关键是让村民从心里认同
村规民约作用大不大,第一步看的是“立定没有”。过去,有些地方写规约时往往是“干部关起门来写”,村民即使看到了,并不觉得那是自己愿意遵守的规矩。这样的规约,很难真正发挥作用。
各地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规矩要立得住,必须让村民心里觉得“这是我们共同的约定”。黑龙江的做法有代表性。当地坚持把政治方向抓在前面,内容制定坚持程序公开、步骤规范,从调查研究到草案审查,从群众讨论到最终表决,每一步都让村民参与,让大家在讨论中产生共识,在参与中形成认同。这样的规约自然“更有分量”。
泉港东张村也有一条好经验:他们把规约写成“三字经”,把家风家训画在墙上,把孝老爱亲的故事编成童谣,让规约变得通俗易懂、老少皆宜。村民走在路上就能看到规矩,孩子在学校、老人聊天时也能听到规矩,规约变成“看得见、记得住”的文化符号。
这些做法表明,村规民约不是靠写出来,而是靠“商”出来、“议”出来、“唱”出来、“画”出来的。只要村民愿意参与、愿意表达意见,就会把规约当成自己的事,自然也就更愿意从心里认同它。
规矩行得通,关键是让规约“有人带、有人管、有人推”
规约写得再好,纸上的内容也不能自动落地。真正重要的是能不能让规约“动起来”,从挂在墙上变成“日常提醒”,再变成村民愿意自觉遵守的习惯和风气。
天津静海区的做法很值得称道。他们用“三面三彩三卷”的方式,把规约从“文本”变成“行动”:“三面”是把规约编得更清楚、讲得更明白、画得更生动;“三彩”是用广播、短视频、文艺表演等方式,把规约做成可看、可听、可学的“生活教材”;“三卷”则是把奖惩机制做得更细,让规约有激励、有约束、有监督。这套方法让规约不再停留在宣传层面,而是渗透到村里的婚丧嫁娶、卫生环境、邻里关系等方方面面。
崇州全兴村同样如此。他们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规约“有人带头落实”。同时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在修路、整治环境、修建公园等事情上,大家都能主动出力。村规民约成了“大家一起做事的依据”,也成了“凝聚民意的桥梁”。这说明,只要方式对头,规约就在村里落得下、站得稳。
现实告诉我们,规约真正能不能落地,关键不在条款写得有多细,而在“谁来带头、谁来监督、谁来跟着做”。有干部带头示范,有乡贤主动支持,有群众一起参与,有合适的激励和提醒机制,规约自然就能行得通。
规矩见成效,关键是让规约融入村庄发展和日常生活
一个好的村规民约,不仅能约束行为,更能带来新风气、好氛围,还能激发发展活力。各地的成功实践证明,当规约融入生活、融入治理、融入发展,它自然就能发挥更长远的作用。
重庆市黔江区的变化很典型。在规约推动下,婚丧简办成了新风尚,邻里纠纷少了,公共环境好了,村民的日子反而变得更轻松、更体面。“人情债”轻了,大家心里也松快了。
安徽白果村修订村规民约,将“多谦让,少纷争,邻里和睦一家亲”等德治思想融入其中,积极引导村民到“黄林堂”议事室协商调解。
福建东张村把规约与文化活动、公益事业结合起来。既有“百寿宴”这样的情感活动,也有公益基金、家训馆等文化传承场景。规约成了连接传统与现代的纽带。村民既觉得规约有温度,也觉得规约能让村庄更和谐。
贵州中所村则通过规约把治安整治、移风易俗、乡村公益、产业发展贯通起来。一个曾经混乱的村庄因为规约而“翻了篇”,从“乱点”变成“示范点”,村里的人也更自豪、更团结。
这些案例带来一项重要启示,村规民约最大的价值,不是约束了多少人,而是凝聚了多少人。它能让大家从“各顾各”变成“商量着来”,能让许多过去推不动的事情动得起来,也能让村里的发展形成一股长久的力量。
规约写在纸上,作用在心里,成效在日常
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好规矩、好帮手”,并不在于写多少条、规定多严格,而在于能不能让规约走进生活、贴近人心。
放眼未来,在乡村治理中还可以进一步多做几件事。第一,让规约更接地气。形式再活一点,让村民更容易接受、更愿意记住。规约不必写得太抽象,也不必用晦涩的表达方式,而是要用群众听得懂、说得出的话,让规约成为村里日常聊天时也能顺口提一句的共同准则。
第二,让规约更有抓手。机制再细一点,让规约真正能落地、能执行、能监督。有的放矢地设立积分奖励、评比公示、“红黑榜”提醒,把规约与日常管理联系起来,让大家觉得“遵守规约有荣誉,不守规约有人提醒”,规约才能落在细处、管在关键处。
第三,让规约更有温度。把规约与乡风文明、邻里和睦结合起来,让规约既能“立规矩”,也能“暖人心”。一条好的规约,不是单纯约束,而是能够让大家感受到稳定、和气、体面,让村庄越来越像一个温暖的共同体。
村规民约写在纸上,却体现在每一个日常动作里;挂在墙上,却活在每一位村民的选择里。规约是一条条规则,更是一条条大家共同的心愿。它管的是事,暖的是心,凝的是气,聚的是力。
当村民愿意遵守、干部愿意带头、乡贤愿意参与、大家愿意一起把村子的事办好时,村规民约就不仅是几页纸,而是乡村治理里最朴素、最可靠、最能凝心聚力的“好帮手”。它既能治小事,也能稳大局;既能管日常,也能显成效。只要坚持下去,村庄的面貌会一年比一年更好,村民的生活会一年比一年更舒心。
(作者系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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