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路径思考

王广东 王珮璇

近日,中央社会工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重庆联合召开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现场推进会,强调要加强关爱凝聚,多措并举推动解决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需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共建合力

推进友好场景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要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到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工作实践之中,要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以新担当新作为抓好服务保障,为新就业群体工作生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需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大力加强推进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工作的宣传倡导,团结凝聚新就业群体和各方力量。通过多种形式与渠道,持续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积极整合政府、企业、社会资源,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多措并举解决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问题。

科学统筹规划,完善顶层设计

要着力加强党建引领,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服务新就业群体的强大动力。着眼大局,聚焦新就业群体需求,完善配套服务,推动多方共治,引领新就业群体为基层治理贡献更多力量。

要统筹规划,加紧推进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对建设中涉及的政策支持、运营管理、风险防控、推进进度等一系列问题,提出全面、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党委社会工作部在新就业群体发展支持方面的作用,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

推动各地将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纳入当地总体工作安排,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积极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等职能部门和群众团体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打破行政壁垒。加强政策研究,对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工作中的资金来源、人员支持以及社会资源引入等关键事项做好统一安排,并从法规、政策层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加大扶持力度,保障长效发展

要加大对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工作的扶持与引导力度,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避免建设初期一哄而上、随后无序发展甚至半途而废的状况出现,努力构建稳定、持久的建设机制和环境,确保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健康发展。要坚持分类施策,积极探索“数智赋能”,因地制宜推动各地完善社区、园区、楼宇、商圈、学校、医院、站区等不同场景服务网络。坚持党委社会工作部牵头推动、行政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和平台企业、快递企业以及社会力量的工作联动与协同,强化合力推进,引导带动社会力量,特别是慈善组织参与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

将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工作纳入评先评优体系,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提升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荣誉感、获得感,营造关心支持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光荣的良好氛围。

打造示范样板,推广典型经验

注重通过经验总结、成果转化、制度集成,加快总结推广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工作试点经验,加强示范引领。在规划阶段即着眼全局,充分考虑试点场景的性质、地域、规模、服务群体基数等因素,保证试点场景具有广泛的覆盖面、代表性、示范性。

要强化全局观念,加强对试点场景的分级分类指导。进一步总结前期试点的经验做法,梳理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的有效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现行法规政策的适应性甄别,推动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与完善,形成一批适用于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的制度措施。

健全标准体系,严格监督管理

主动吸收借鉴上海、深圳、湖北等先行地区的经验与做法,加紧研究制定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的工作标准和管理规范,逐步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为各地稳妥有序推进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提供清晰的实施路径。通过建立“规范清单、服务清单、任务清单”三项机制,凝聚新就业群体力量,激发其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

明确责任主体,实现建设标准化、运营规范化,加快建立完善综合、动态监管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在完善质量评估等日常监管工作程序的基础上,推动完善与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评价规范,不断提高面向新就业群体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作者单位分别为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责编:王燕华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