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以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决策快执行难”“干部干群众看”等问题为导向,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历经多年的制度探索与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治理模式。特别是2024年《陕西省村级议事协商规范指南》(以下简称《规范指南》)的出台,标志着陕西省村级议事协商机制从试点探索走向制度成熟,实现从“点状经验”向“系统规范”的跨越。
《规范指南》在四个方面取得具体突破
党建引领与多方共治深度融合。陕西省始终将基层党组织作为议事协商的“核心枢纽”,将“四议两公开”全面融入村级议事协商程序,使村级决策更加贴近群众意愿。渭南市、西安市阎良区全面建立由村级党组织牵头组建的议事协商委员会或村民议事会,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产业带头人、法律顾问,以及涉及利益的各方代表等多方主体参与,既保障了党的政策落地,又避免了“一言堂”现象。
成文法规与因地制宜有机结合。《规范指南》创新性地将法律法规与地方习惯相结合,充分兼顾“走出去”和“留下来”的村民各自在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利和权益,既保障“老村民”的基本权益,也兼顾“新村民”的利益诉求,使协商结果更易被村民接受。这种“软法”与“硬法”的互补,有效弥合了法律文本与基层实践的鸿沟。
技术赋能与治理效能双向提升。陕西省各行政村针对青壮年外出务工实际情况,通过线上收集、网格收集、入户走访、民主恳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收集登记村民、村级各类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灵活多样的议事协商活动。数字化工具的引入显著提高了协商效率。西安市阎良区借助村级服务平台、村民微信群、意见信箱等渠道,实现村民“扫码提建议”“在线投票”,协商参与率从传统的不足40%提升至78%。
结果导向与长效监督共同发力。将村级协商结果执行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等渠道实时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全面监督,建立“协商―执行―反馈”闭环机制,有效解决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痼疾。
对完善村级议事协商运行机制的建议
持续加强宣传培训。《规范指南》是陕西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文件,要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基层积极开展议事协商,全面提高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议事协商能力,在议事协商过程中培养村民自治能力。
推动制度有效落实。《规范指南》是一个指引性文件,市县需据此建立健全适合各地实际的村级议事协商支持制度,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将村级协商议题与县级政策资源对接,协商成效与村级项目资金分配挂钩,引导基层由“要我协商”转变到“我要协商”,促进村级议事协商相关制度常态化落实。
坚持政策有序延伸。从基层治理来看,村级议事协商机制旨在破解村级治理中的矛盾问题,部分事项未必局限于“本村”,可以探索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跨村协商”,持续开展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建设,弥补基层治理空白。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陕西省基层治理师资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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