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兴起,聚集了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大量以灵活就业为主的新就业群体,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围绕如何保障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建言献策。
“700余万网约车司机,对有效缓解群众‘打车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心系一线司机,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发展与治理一直是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卢军关注的重点之一。卢军认为,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凸显、兜底保障就业作用重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平台的派单算法,过度追求“流量、流水”,损害司机合法权益。
在卢军看来,新业态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管理部门的正确引导。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带来了一份关于《完善新业态治理,保障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建议,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穿透式监管机制,强化平台企业总部监管等建议。例如,在算法监督方面,建议国家网信、数据管理部门完善平台企业算法监督法规;在行业管理方面,建议强化对平台抽成、派单,网约车与定制客运服务边界、聚合平台监管等政策研究,适时修订完善行业监管法规。
除了加强新业态治理外,劳动关系认定模糊、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影响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问题同样成为代表委员们的关注重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现行法律法规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难以覆盖新就业形态用工形式,导致劳动者和平台企业双方权益保障缺乏法律依据。”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苗延红说,希望进一步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将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的情形认定为劳动关系,明确平台企业与相关劳动者负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同时,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全面实施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平台企业合法权益保障。
为进一步支持平台企业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全国政协委员、京东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曹鹏提交了一份《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对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提案。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民营企业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推动其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明确新就业群体的劳动关系。鼓励民营企业与新就业群体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法律保障。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其合规用工意识,防范劳动纠纷的发生。
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看来,平台开始缴纳社保只是第一步,平台人力成本的可负担性、骑手缴纳意愿和社保制度的适配性等问题还需考量。她建议,各平台要根据业务量明确全职骑手、稳定兼职外卖骑手的界定标准,尽可能将更多骑手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以此吸引更多骑手成为平台的稳定工作者。同时,相关部门应联合保险公司、外卖平台等推动商业保险升级,将骑手交通工具损坏、货物损失等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李承霞还建议,政府应进一步推动立法完善制度,明确平台、劳务中介与劳动者的权责。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保政策,加快取消参保户籍限制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进程,制定包括医保在内的统一标准或签订区域间协议,确保参保人在不同地区间的待遇平稳过渡。
(责编:田文昕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