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

聚焦“减负赋能” 破解治理难题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社会工作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社会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推动构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格局。

提升党建引领力 持续“壮马”赋能

明确领导体制。呼和浩特市组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在强化党建引领、促进部门协同、有效整合力量、提升整体效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为街道赋权增能。出台《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以立法形式赋予街道对涉及本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规划参与权和建议权,提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将基层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由99项调整为56项,撤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48名人员编制同步下沉至市辖区,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工作力量,“一支队伍管执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做法在基层全面推广落实。

优化基层治理单元。对人口较多、面积超大的街道进行拆分,拟将31个街道办事处新增至44个。截至目前,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优化调整方案已获批复,全市街道办事处增加到39个。按照人口、资源、服务相匹配原则,形成《全市优化社区布局方案》,精准划分450个社区并跟进建强党组织,基层治理“一线堡垒”持续巩固。适应基层治理新形势重新定义网格,以小区为单位细化设置网格6158个,做精网格建组织,切实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

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

持续减负松绑

强化系统谋划。协同组织部门制定《呼和浩特市集中整治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任务书》,细化任务61项,逐一制定任务举措,统筹21家单位协同落实,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率先抓好任务落实。开展第二轮事项梳理,编制《社区依法履职工作事项指导目录》等8个指导目录(清单),社区事务由79项减少到58项,精简26.6%,村级事务由72项减少到63项,精简12.5%。强化精细化指导,965个行政村、450个社区做到“一村(社区)一清单”。制定《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识标牌指导规范》,形成上墙制度“正负面”清单,下大力气整治“滥挂牌”问题,清理标识标牌8973块,上墙制度3914面。

抓好常态长效整治。印发《呼和浩特市村(社区)职责事项、证明事项规范管理办法》,确立村(社区)职责和证明事项准入等机制,选择20个村(社区)作为基层减负观察点。截至目前,已对20起反面案例进行通报提醒,切实杜绝乱挂牌、乱摊派现象发生。

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 持续聚才纳智

加强体系建设。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新制定出台考核办法、激励措施等,为培育扶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支撑。

注重队伍配备。连续四年共招考4000名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工作,采取“市编街用”方式引进325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基层治理领域专项人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工作人员1.15万人,其中社区工作者5308人,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2名。

突出关怀激励。畅通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构建“社区工作者—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务员(事业人员)—乡科级干部”成长路径。截至目前,市招、区招社区工作者中1259名进入“两委”班子,占比48.5%;120名担任正职,占比27.8%。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考录公务员21名、事业单位人员15名,提任副科级领导岗位22名,着力解决体制、身份、待遇、出路等关键问题。

构建多方共治体系 持续聚力提效

着眼治理服务难点,发动村(居)民自治。指导村(社区)搭建村(居)民议事协商平台,保障和支持广大村(居)民通过民主协商的形式,更加广泛直接地参与村(社区)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和矛盾调解。新城区曙光街社区的“小马扎”议事会、玉泉区大召社区的“百姓茶馆”、土左旗水磨村的“社贤理事会”等议事协商品牌,充分把村(居)民发动起来,实现“民事民议民决”。

着眼治理服务关键点,引导新就业群体共治。全市1504处党群服务中心、170个“红蜂驿站”、45个流动党员党支部服务站为1.58万名快递员、网约配送员提供暖心服务,3065名新就业群体从业人员担任兼职网格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让“管理变量”成为“治理增量”。

着眼治理服务重点,带动志愿服务联治。聚焦“一老一幼”和困难群体,构建“社区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的服务模式。社区工作者协同10支巾帼志愿服务团、126支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志愿服务283场次;会同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1529件次,有效促进社会工作资源力量整合,书写社会治理“大文章”。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社会工作部供稿)

(责编:钟庆 签发:王立国)